胡萝卜

萌新一只,文风十分沙雕

轩瑶 离轩 《情书》

轩瑶  离轩《情书》

广播剧听的时候的一个脑洞

真的是骨科!瑶妹主视角。

私设瑶妹单相思孔雀。

离轩互相喜欢并且送情书的时间线是一样的。

时间线是在金凌马上要过七日礼了。

很短的一个小文。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“厌离,呃……我以前不喜欢你,但自打我知道你送汤之后,我就开始喜欢你了,我愿意和你……呃,两情相悦,一生,呃……相伴…呃,你——”

“停停停,哥,你这准备的是什么啊,这是你准备一个月的情书?好歹你读得有感情一点啊,让嫂嫂能听出来你是真心的啊,你这……”

金光瑶早上睡眼惺忪地被叫起来,却突然发现赖床比自己还狠的金子轩居然激动得不行,一脸精神地抖擞要给自己念自己辛辛苦苦写给江厌离的“情书”。

“啧,那怎么办……”金子轩扶额。这张脸总是那么俊秀,恐怕对于金光瑶来说,自从他上了金麟台,遇见了他,或许连那天的屈辱都不会顾及了吧。

“阿瑶,要不,你帮我写一个吧。”金子轩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,一拍手,开始四处找金光瑶的笔墨纸砚。

金光瑶一听到那个称呼就受宠若惊了,差不多构思了一下,就立刻答应了,再看看正在疯狂翻东西的金子轩,莽莽撞撞的,微笑了一下,自己哥哥总是这么可爱~

“哥哥哥,别翻了,在书房呢,我这就给你写了。”

金子轩开开心心地去书房拿了东西,难得会干活了一把,帮金光瑶铺好纸,坐在旁边死死盯着他,盯得金光瑶心里一阵发毛。

“哥……你这么盯着,我可能写不好……”金光瑶呻吟道,看了眼金子轩,“要不……哥你去睡一下吧,今天早上你起得早,我写完就送给你也不迟。”

“没事儿,不就是早起吗,我在云深不知处那会儿总早起,射日之征的时候不也得早起打仗。”金子轩摆摆手,继续盯。

金光瑶惊奇于自家哥哥对于自己说的话的选择性不听,只好在金子轩令人发毛的眼神中写完情书。

“喂,哥,我……”金光瑶回头,却发现金子轩已经在自己塌上靠着床头睡着了,嘴里好像还念着什么:“厌离”。

金光瑶轻轻给金子轩盖上被子,把他的头放在枕头上,金子轩看来是起得早了,这样都没有吵醒他。

金子轩不愧是世家公子榜上第二的人物,不论哪里,都英俊得很,金光瑶承认自己是“见色起意”吧,看着这张脸,总是能让生活有乐趣。

轻轻低下头,唇尖也轻轻碰了一下金子轩长长的睫毛,一触即收,轻柔得不愿吵醒熟睡的人,像是珍护自己的宝贝。

他不愿打扰这个人,也不愿打扰他的生活,和他所爱的人,让他自由地在世间走着,自己荒唐的情窦,只能被自己狠狠的藏在心底。

出去取了金子轩和自己的早膳,顺便和江厌离打了声招呼,说哥哥在自己这里探讨关于金凌七日宴的事,不用担心。

“哥,吃早饭了,”金光瑶叫醒金子轩,“你刚刚睡着了,情书我已经写完了,你看一下满不满意。”

金子轩猛地从床上爬起,飞快拿起桌子上的一个东西,就开始读。

“哥!那是父亲让我批的公文!”

“哥!不是这个!”

金子轩终于找到了情书,刚读了一段,就仿佛找到了救世主一样看着金光瑶:“阿瑶我……我没想到你居然能写得这么好,这就是我的心声了啊!谢谢阿瑶,谢谢阿瑶!”

说罢,就开始读了起来,阳刚中带着点傲娇的声音回响在金光瑶耳畔:

“致吾妻厌离,吾与卿相识于幼时,缘分天定,卿秀外慧中,柔情淡于俗内,雅致寄予高云,吾见之欢喜,倾慕已久。谨以此信道予卿,花不尽,月无穷,吾与卿永世两心同。”

真好听啊。

金子轩又读了好多遍,金光瑶也跟着听了好多遍,脸上一直都是笑着的,金子轩抄了一遍跑走之前,才对金光瑶报以一笑:“谢谢阿瑶,改天请你去玩!”

金光瑶笑着看着金子轩走了,在屋门口,好像还能听见金子轩那好听的声音。

“致吾妻厌离,”

“致吾兄子轩,”

“吾与卿相识于幼时,”

“吾与卿相识于认祖归宗之时,”

“缘分天定,”

“情谊天定,”

“卿秀外慧中,”

“卿傲娇得很,”

“柔情淡于俗内,雅致寄予高云,”

“忠义满怀心胸,风流寄托长空,”

“吾见之欢喜,倾慕已久。”

“吾见之倾慕,欢喜已久。”

“谨以此信道予卿,”

“谨以此信道予卿,”

“花不尽,月无穷,吾与卿永世两心同。”

“花不尽,月无穷……”

“好吧,这的确是别人帮我写的,但我真的准备了好久,”

“这就是我内心之言,准备许久,”

“我现在就能背给你看。”

可你,听得见我的心声吗?

——完——

好短有木有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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